先給答案
司法特考要先選等別與類科,再看資格、考科與是否有後續測驗。三、四、五等的學歷資格與科目不同;部分類科通過筆試後還有體能測驗或口試,所以不能把筆試日期當成整個甄試的終點。
等別只是第一層,類科才決定完整路徑
搜尋司法特考時,常看到「三等、四等、五等」的大分類;真正報名時還要選到具體類科。學歷、科系或其他資格、專業科目與後續測驗,都可能隨類科不同。
| 先後順序 | 要確認的內容 |
|---|---|
| 1. 等別 | 自己符合哪個等別的基本應考資格 |
| 2. 類科 | 目標職務、資格限制與需用名額 |
| 3. 筆試 | 共同科目、專業科目、題型與日期 |
| 4. 後續測驗 | 是否有體能測驗、口試、體格或其他程序 |
| 5. 分發任用 | 工作內容、訓練及限制轉調等規定 |
2026 年各等別筆試日期不完全相同
2026 年官方考試資訊顯示,司法特考三等筆試安排在 8 月 8 日至 10 日,四等為 8 月 8 日至 9 日,五等為 8 月 8 日。這說明即使同屬司法特考,也要按照自己的等別確認完整日程。
年度頁應與入場通知一起使用;若有颱風、試場或其他異動,應以考選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哪些路徑還有體測或口試
2026 年官方預定日程列出,監獄官三等,以及法警、監所管理員四等有體能測驗;監獄官另有後續口試安排。這些程序的實際日期、項目、標準與報到要求,要看當年度正式通知。
如果你的目標類科有體測,準備順序不應是「筆試放榜後才開始運動」。可在確認健康狀況後提早建立訓練週期,並保留體檢與文件處理時間。
- 在應考須知中搜尋類科名稱與第二試
- 確認體能測驗項目、及格標準與違規事項
- 第一試放榜後立即核對繳件與報到期限
- 不要把其他年度或其他類科的體測標準混用
選等別與類科的實用方法
先從你想做的工作反推類科,再檢查資格與科目,而不是只選看起來錄取率較高的項目。司法工作型態差異很大,是否輪班、工作環境、體能要求與分發地點都應納入。
整體錄取率不能替代類科資料。若要比較競爭程度,至少要用同一等別、同一類科、相同分母口徑的近年統計。
常見問題
司法特考五等和四等考試天數一樣嗎?
不一定。以 2026 年為例,四等為兩天、五等為一天;每年仍須查看自己的等別日程表。
司法特考都有體能測驗嗎?
不是所有類科都有。監獄官、法警、監所管理員等特定路徑可能有後續體測,應依當年度類科規定核對。
三等一定比四等適合大學畢業生嗎?
不能只用學歷決定。還要比較類科資格、工作內容、考科、後續測驗與任用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