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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AM DAY RULES

國考應試規則快查

遲到還能不能入場?手機關機可不可以放口袋?計算器有核定型號就能用嗎?用關鍵字直接查通用試場規則、處理層級與考前動作。

適用範圍:考選部辦理之國家考試;個別考試公告或應考須知另有規定時,從其規定。

15 條符合規則

出門前未於考試結束前補驗正本,已應試科目不予計分

攜帶有效附照片身分證件正本

可使用國民身分證、護照、我國居留證,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的健保卡、駕駛執照。

現在怎麼做:前一晚把有效證件正本放入透明文件袋;不要只帶影本或手機照片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3條第2項
出門前流程提醒

通知書不是必備入場證件,但要先查試區

考試通知書約於考試前兩週開放下載;自108年9月9日起,不再是入場必備證件。試區查詢通常會同日開放。

現在怎麼做:先下載或保存通知書與試區資訊,核對日期、節次、座位與交通;入場仍以有效身分證件為核心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考選部常見問答與個別應考須知
出門前個別考試優先

先讀個別考試公告與應考須知

通用試場規則允許個別考試公告另訂入場、離場、用品、體能或其他程序;不能把一場考試的清單套用到全部考試。

現在怎麼做:從自己的年度考試頁打開最新應考須知,逐項核對指定用筆、可用器材、考區與特殊程序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5條、第8條及各考試公告
入場與離場逾時不得入場

室內試場開始後15分鐘內才可入場

室內試場考試原則上最遲要在每節開始後15分鐘內入場,逾時不得入場;個別考試公告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。

現在怎麼做:不要把15分鐘當緩衝時間;依通知時間提早抵達並預留找教室與交通異常時間。

適用:室內試場;個別公告另有規定者除外依據:試場規則第5條第1項
入場與離場未按指定時間與梯次到場,不得應試

口試、體能與依序應試須按指定梯次到場

口試、體能測驗與其他依序應試的考試,未在指定時間與梯次到場,原則上不得應試。

現在怎麼做:把集合時間、梯次、地點與報到文件另外做成行程,不要沿用室內筆試的15分鐘規則。

適用:口試、體能測驗及其他依序應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5條第2項
入場與離場違規擅自離場,扣該科20分

開始後45分鐘內原則上不得離場

室內試場考試開始後45分鐘內不得離場;個別考試公告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。擅自離場可能扣該科20分。

現在怎麼做:入場前先處理飲水與如廁需求;需要暫時離場時先舉手取得監場人員同意。

適用:室內試場;個別公告另有規定者除外依據:試場規則第5條第1項、第16條第1款
入場與離場未經同意離場不得再入場

暫時離場要先取得同意,時間不會暫停

因故暫時離場,須經監場人員同意並由人員陪同;離場時間仍計入考試時間。未經同意離場,視為自行結束應試且不得再入場。

現在怎麼做:有緊急需求先舉手說明,依監場人員指示處理,不要自行走出試場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13條
裝置與計算器攜帶、配戴或置於座位四周,扣該節科目5分

手機與智慧穿戴關機也不能隨身或放座位四周

行動電話、電子穿戴式裝置及具傳輸、感應、拍攝或記錄功能的器具,不得隨身攜帶、配戴或置於座位四周;關機亦同。

現在怎麼做:出門前決定保管方式,到試區後依現場指示放置;檢查手錶、手環、耳機、眼鏡與其他智慧配件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8條第2項、第17條第5款
裝置與計算器科目可用但機型不符,扣該科5分並不得繼續使用

計算器要同時通過科目與機型兩關

只有當節試題註明得使用計算器時才能使用,而且機型須符合考選部公告標準。不是核定機型,也不能因為只有四則運算就使用。

現在怎麼做:先查科目是否可用,再到考選部115年起適用清單核對品牌與完整型號;考前備妥電池但不要假設可外接電源。

適用:試題註明得使用電子計算器的科目依據:試場規則第9條、第17條第6款
裝置與計算器擅自使用計算器,扣該科20分

試題未註明可用時,不得使用任何計算器

試題沒有註明得使用計算器時,即使手上的機型在核定清單內,也不得使用。

現在怎麼做:以當節試題與監場宣示為準;不要把其他科目或其他年度的可用規則套過來。

適用:試題未註明得使用電子計算器的科目依據:試場規則第9條第1項、第16條第6款
作答與座位誤用他人試卷或應試材料,扣該科5分

作答前核對座位、座號、科目與試卷

誤坐他人座位而誤用他人試卷或試卡作答,可能扣該科5分;若在考試前發現,應立即請監場人員補正。

現在怎麼做:坐下後先核對座位標籤;拿到試卷或試卡後再次核對座號、類科與科目,不符就舉手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17條第1款
作答與座位開始前或結束後作答,扣該科5分

開始鈴響才作答,結束立即停筆

考試開始前書寫或劃記,以及考試結束後繼續作答,都可能扣該科5分;在通知書或試務機關提供紙張上書寫也可能被視為作答。

現在怎麼做:預備時間只核對資料與聽宣示,不在任何試務紙張上作記號;結束鈴響立即放筆。

適用:室內試場依據:試場規則第6條第1項、第17條第3款
作答與座位出現身分識別文字或標記,扣該科5分

試卷不可寫姓名、座號或身分識別標記

不得在試卷或實地測驗作品上書寫姓名、座號,或其他足以辨識、追究身分的文字、符號或標記。

現在怎麼做:只在指定作答區依題號作答,不自行黏貼座位標籤,也不要在作文內容寫自己的姓名。

適用:試卷與實地測驗作品依據:試場規則第10條、第17條第7款
作答與座位依監場人員驗收與離場指示辦理

交卷後須等監場人員驗收才能離場

考試結束或自行結束作答後,須經監場人員逐一驗收應繳回物品無誤後才能離場,也不得無故停留在試場內。

現在怎麼做:把試卷、試卡與指定物品放好,依監場人員順序驗收,不自行帶走試務物品。

適用:考選部國家考試依據:試場規則第6條第2項、第11條
考後處理逾期或資料不齊備不予受理

試題或答案疑義須在全部筆試結束次日起3日內申請

對筆試試題或公布的測驗式答案有疑義,須登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,載明不當或錯誤之處、敘明理由並上傳佐證;同一道試題以一次為限。

現在怎麼做:先記下題號與具體爭點,準備非僅補習班講義的佐證;依當次應考須知確認期限與上傳格式。

適用:筆試試題與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依據: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2條

常見問題

個別考試的應考須知和這裡不同,要看哪一個?

以個別考試最新公告與應考須知為準。這個資料庫整理考選部國家考試的通用規則,頁面已把可能被個別規定取代的情況另外標示。

這些規則適用學測、國營招考或證照檢定嗎?

不一定。本頁目前只整理考選部辦理的國家考試;大考中心、國營事業或技能檢定有自己的規則,應回各主辦機關核對。

違規都會扣同樣的分數嗎?

不會。不同情形可能是不得入場、不予計分、扣20分、扣5分或依程序處理,所以快查頁保留每一條的處理層級與法規依據。